各党(总)支部:
根据2017年12月8日印发的《“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支部”创建评选办法(试行)》(组宣〔2017〕48号)安排,现开展2018年度基层党支部“书记项目”立项申报工作。具体如下:
一、全校基层党支部均须开展2018年度基层党支部“书记项目”申报工作。“书记项目”的选题规定为:“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支部”创建。
二、各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,研究创建活动的方向、目标、重点、路径、措施,形成项目建设方案。项目建设方案要突出 “党味”,注意围绕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制度、解决党建工作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问题、开展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服务、规范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、创新组织生活等方面的工作精心设计,以项目推进党建工作。
三、申报项目必须由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担任项目牵头人(直属党支部除外),指导创建工作。项目负责人须由党支部书记担任。
四、各支部组织填写《年度“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支部”创建(书记项目)立项申报表》,于1月21日前,由各党总支汇总电子文档,OA发给组织宣传部,报校党委审批。
联系人:叶兵 黎超
特此通知。
附件:“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支部”创建评选办法(试行)
组织宣传部
2018年1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