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党员离校
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党委:
2023届毕业生即将离校,为推动学院党建工作质量全面提升,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,现就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管理和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切实加强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集中教育工作
1.召开主题教育专题党课。根据学院党委关于开展主题教育工作的部署,结合毕业生党员特点,召开一次主题教育专题党课,使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普遍接受一次严格的党性教育。活动要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,确保全覆盖。
2.重温入党誓词。以二级学院党委为单位开展重温入党誓词,强化党员意识,增强党性教育。
3.举行党员大会。组织毕业生党员集中学习《202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》(附件1),明确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相关流程,坚决杜绝“口袋党员”、党员“挂空”等现象发生。
二、做好毕业生预备党员转正工作
1.离校前预备期满的毕业生党员,其所在党支部要按照党章和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等规定,规范召开支部党员大会,讨论其转正。
2.离校前预备期未满的毕业生党员,其所在党支部应结合该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思想、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,做出客观公正的鉴定意见,认真填写《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预备党员基本情况表》(转出预备党员时用),作为接收单位党组织考察和转正的依据。同时做好预备期未满的毕业生党员的跟踪管理工作,做到常联络、常教育,避免出现预备期满却未转正的情况发生。
三、做好发展党员材料归档和交接工作
各二级学院党委要加强领导,切实履行党委书记“第一责任人”职责,安排专人认真做好发展党员材料的自查自纠、移交归档工作。如发现材料缺失、不规范、培养考察记录不完整等情况,要及时纠正。毕业生党员离校前,由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各二级学院对发展党员各项材料进行互查,发现仍存在问题的,限期整改,坚决杜绝材料漏装错装、填写错误等情况发生。
按照党员材料规范化管理要求,全体毕业生党员、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材料装入党员档案袋中,归档材料详见附件2。
(一)党籍档案原则上存入党员本人人事档案
请各二级学院党委按时间节点,做好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材料的归档工作,所有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原则上一律存入本人人事档案。
(二)特殊情况党员自提党籍档案
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自提党员档案的,须党员本人向各二级学院党委提交书面申请,经各二级学院党委批准同意后,由各二级学院党委将党员档案密封盖章、签名登记后,党员本人自行携带交由转入党组织进行管理。
(三)离校前未转正的预备党员档案材料
离校前未转正的毕业生党员,其所在党支部应结合该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思想、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,完整填写《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预备党员基本情况表》(转出预备党员时用),随同《入党志愿书》等材料一并归入本人人事档案,便于接收党组织继续开展培养教育,为预备期满转正做好准备。
(四)入党积极分子、发展对象档案材料归档工作
为便于接收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、发展对象进行接续考察培养,所在党支部应将上述人员的教育考察纸质材料密封盖章,经本人签名后自行携带。同时在省党务系统中将上述人员转为历史人员(如果未在党务系统中将上述人员转成历史人员,学生去到其他党组织重新发展党员时,信息无法录入其所在党组织的党务系统中)。
四、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
现省内及大部分省外(系统外)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已基本实现省党务系统转移,一般无需携带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。转往省外(系统外)的党员,如接收党组织有明确要求的,由二级学院党委开具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,党员本人持纸质介绍信到接收党组织办理转移手续。
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交至2023年6月(特殊情况未能按时转出的,党费交至组织关系转出当月),并做好缴纳登记工作,同时在云党费系统上将其转为“学生历史党员”。(如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被退回需重新开具的,党费交至组织关系转出当月)。
各二级学院党委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,切实做好毕业生党员党性教育、预备党员转正、组织关系接转及材料归档等工作。按照学院关于毕业生离校的统一部署,动员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严格遵守学院相关规定,做文明离校、安全离校的表率,积极引导毕业生党员走上工作岗位后,以优异的成绩为母校增光添彩。
附件:
1.202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
2.入党材料档案目录
3.预备党员基本情况表
4.发展党员档案材料领取签名表
5.组织关系保留在校的毕业生党员管理工作台账
党委组织部
2023年6月5日